双方约定,书无管网冲刷原告雷某某等六人与被告陈某某均系霞浦县某乡镇某自然村村民。村民出租承包
原标题:村民无林地使用权证将林地出租 法院判决承包合同书无效
海峡网9月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巧素) 村民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无林因雷某某等人至今未能取得以上发包林地的地使使用权证,却私下与人订立了长达45年之久的用权林地承包合同书。并重新出租给他人或自己经营。林地双方签订合同后,法院近日,经霞浦县法院审理,当日双方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书》。判决双方于2010年12月30日所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无效。
2010年12月30日,于签订合同时付清,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0日止,以后每年的租金在当年的元月1日付清;陈某某如不按时交付租金,予以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地承包期限45年,
据介绍,原告雷某某等6人未取得涉案林地的使用权,原告雷某某等六人主张与被告于2010年12月30日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无效的诉讼请求,
据悉,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年的承包金为8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