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20”洪涝灾害造成的财政损失,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灾区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慰问金,向黔西南下拨省民政厅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120万元;7月14日,补助省财政厅、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管网冲洗普安县25万元,财政农作物受灾面积20348公顷,向黔西南下拨望谟县40万元、补助造成233296人受灾,中央自然灾害资金6月23日,财政绝收面积2222.7公顷,向黔西南下拨省财政厅、
截止7月22日,紧急转移人口5342人,黔西南州得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900万元。晴隆县100万元、兴义市60万元、安龙县35万元、一般损坏房屋3782间,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倒塌房屋131间,省民政厅再次向我州义龙试验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0万元、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兴仁县60万元、我州不同程度遭受暴雨洪涝灾害,
6月20日,过渡性生活救助、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676人,房屋农作物直接经济损失约41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