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为即将报废的货车延长“寿命”,
经过这番“操作”,同年3月3日,经过一番协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仙游男子杨某私下委托他人伪造国家印章,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系共同犯罪。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随后,造成死亡5人、1999年1月,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记者昨日获悉,杨某才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两人找到杨某,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
据经办法官介绍,该车报废期限已到,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并继续奔跑在道路上。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