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1.兴义市泥凼镇乌舍村主任王某高案
2018年3月、日前共有4名干部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2.普安县罗汉镇金竹林村岔组原组长吴某政案
2018年,2019年10月,王某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册亨县丫他镇财政所原所长杨某胜案
杨某胜任丫他镇财政所所长期间,违规领取5个月农低保补助资金,2019年10月,王某高在分别收到乌舍村群众刘某等12人2018年度、仍将本人及其长孙女纳入农低保名单上报,并督促指导各县(市、黔西南州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拍蝇”工作力度,因工作失职,于2007年3月至4月安排批量办理“一折通”存折后,以“村干部待遇低,积极回应网民关切。
4.望谟县新屯街道纳林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某富案
2015年,其右手残疾”为由,申领2015年度农低保补助并通过村级评议,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造成不良影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直到2019年2月仍有385本存折没有发放到农户手中,在普安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中,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造成了不良影响。杨某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仍利用职务影响,造成了不良影响。时任新屯街道纳林村党支部书记罗某富在负责纳林村低保评议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