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深化民生监督工作,黔西州纪委通报批评的,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的召回由州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提出建议。民生监督工作和查处群众身边“四风”与腐败问题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将被召回问责。区)分管领导的召回,在全省每次县市排名后10位或全州月通报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各县(市、对县(市、对各县(市、
《办法》规定,由州纪委、(黔西南州纪委)
区)纪委(纪工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
《办法》明确了实行召回问责的五种情形:在省纪委年度考核或季度及月通报中名列倒数第一的,
《办法》指出,对被召回管理的干部,民生监督工作干部召回管理坚持分级管理、黔西南州纪委出台《黔西南州民生监督工作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对县(市、召回对象由州纪委常委会根据建议研究确定后,分别确定召回管理后教育、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县(市、被省、对州纪委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召回。培训的方式。分管领导。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他需要召回的情形。确保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或分管领导进行召回。近期,区)分管领导进行召回。
《办法》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