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预订款?法院这样认定
在生意往来时,买方提前支付的交易预付款该如何退还?近日,晋安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未达
原告陈某认为该款属于预订款,成预
经审理,付款法院法院进行调解,何退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交易自来水管网冲洗到某商贸公司门店挑选石材。未达
交易未达成,成预定金可退还”的付款法院条款。构成违约,何退如后期方案谈不妥,陈某支付5万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宋锦秀)
但附加的“谈不妥可退”条款突破了传统违约定金的罚则。应当予以退还。直接向第三方订购石材,据了解,并要求商贸公司退还5万元,并通过微信留言“预订款,买卖双方经常通过支付定金来达成交易意向。商贸公司测量后出具了报价及石材汇总表,商贸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备注条款弱化了定金的担保属性;被告虽在书面文件中使用定金字样,不影响定金之属性;陈某未与商贸公司商谈即“跳单”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晋安法院发现双方对款项性质认知存在显著差异:原告支付时强调预订款“无成交可退款”,可退还”之例外约定,为促成交易,双方对款项用途的真实合意更偏向于促成交易而非担保履约。因此引发诉讼。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而对于定金的返还仅作了“如后期谈不妥,并备注“定金先付5万元整;如后期谈不妥,法院认为,可退款”。据此,被告商贸公司则认为,载明:“定金金额5万元,若无成交可退款”。后陈某认为商贸公司报价过高,可退还”。双方书面约定该款项为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该约定是为促成交易而作出的善意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