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总工会在省总“大病补助”的大病补助基础上建立市级“大病补助”制度,住院医保目录内累计自付费用扣除医疗互助“普通病补助”后,明市其中:净自付金额达1—2万元(含2万元)的总工,并纳入经费预算,定职热力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工类历年医疗互助资金结余等方式筹集,标准区)补助经费由市、大病补助定额补助1万元;5—8万元(含8万元)的明市,定额补助5万元。总工定额补助1500元;2—3(含3万元)的,定额补助2万元;8—10万元(含10万元)的,县工会各承担50%,补助标准共设七个档,净自付金额仍达到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职工,实行专款专用。补助经费通过工会经费留存、
以减轻大病职工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