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2月16日讯(海都记者 洪德木)近日,莆田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荔城热力居民等12人涉嫌贪污罪一案,区拱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郑平、辰街判处曾舒全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道人伙同社区干部、贪污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志强有期徒刑六个月,案最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金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郑秀连、吴清芳、
法院认定上述被告人均犯贪污罪,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原负责人曾舒全,徐剑峰有期徒刑七个月,
海峡网12月16日讯(海都记者 洪德木)近日,莆田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荔城热力居民等12人涉嫌贪污罪一案,区拱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郑平、辰街判处曾舒全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道人伙同社区干部、贪污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志强有期徒刑六个月,案最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金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郑秀连、吴清芳、
法院认定上述被告人均犯贪污罪,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原负责人曾舒全,徐剑峰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