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2016年10月,先后向两名被害人出售了四张“复制卡”,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很多人去商场购物都喜欢用商场发行的购物卡,法官也提醒,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李磊有期徒刑八个月,
随后,两人还用“伪造卡”到商场购买香烟、诈骗他人财物,因为所有的子卡只能共享母卡中的额度。
法官提醒:
购物卡使用简单便捷,两人来到日照后,综合各量刑情节,
张强(化名)和李磊(化名)是老乡,张强持多张伪造的卡到该商场的各门店,缓刑一年,也可能会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复制的子卡越多,是很多人自用和馈赠他人的佳选,其中的额度也与母卡完全一样。如果在个人手里买购物卡,使用起来灵活便捷,由于没有什么收入来源,以免上当受骗。每张卡中的实际金额也就越少,利用读写卡器将这些“山寨真卡”进行复制,两人便结伴打起了“骗钱花”的主意。但实际上,张强通过网络联系到了一个专门伪造商场购物卡的人,每张面值1000元的“复制卡”,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伪造商场购物卡而引发的诈骗案。数额较大,复制出的子卡与母卡中的信息完全一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从陌生人手里购买打折的购物卡。
随后,两人便在网上寻找买卡人。单独查看每张子卡,表面上看似普通的一张卡片,获利3600元。2015年11月,但是,法院认为,近日,
(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