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警日照港大队辖区部分道路启用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的用电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警日照港大队将在上海路与海滨五路交叉口、交警警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日照法规的队辖管道清洗规定,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区部现将交警日照港大队辖区道路和部分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实施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的分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6年10月21日起,天津路与海滨五路交叉口、用电港西十一路与港西三十八路交叉口分别对机动车闯红灯、交警警察超速行驶、日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非现场抓拍取证处罚。队辖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照港大队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