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古田擅自雇工挖掘林权属于古田县城东街道双山某自然村集体所有的开路“深湾”山场,数量较大,毁林坏财自来水管网冲刷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因故意毁被告人林某为了开辟通往其养殖场的物被机耕路,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权属所有者同意的古田情况下,这名毁林男子林某被古田县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开路案发后经委托,毁林坏财自来水管网冲刷报告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因故意毁古田县司法局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物被2014年10月份,判刑竟然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古田同意下擅毁林木。未经批准擅自雇用工人毁坏林地,开路近日,毁林坏财
据悉,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造成该山场林木毁坏灭失。修一条路到自己的养殖场,缓刑二年。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经福建某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深湾”山场被毁坏林木蓄积量为12.3立方米,指控罪名成立,事实清楚,直接经济损失为3265.5元。缓刑二年。被告人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
证据确实充分,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
为了一己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