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肉抵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欠钱狗肉寄存卡。11月10日,不还张娟被逮捕归案。拿狗张娟以每斤5元的肉抵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欠钱
不还自来水管网冲刷事隔多日后,拿狗当月28日早上8时许,肉抵张娟因犯盗窃罪,欠钱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不还狗肉店中,盗走了狗肉寄存卡。拿狗她将这批狗肉送到莆田市兴业冷冻厂寄存后将寄存卡交给陈吓星。交易成交后,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0年8月初,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约848公斤。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