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告上
后来,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因此,昨日,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经查,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数年后,在结婚登记时,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
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近日,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