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 企业自负盈亏 公款旅游同样难辞其咎
“平时只注重提高企业效益和职工福利待遇,组织职工、这次事情后,心情一直很沉重,组织干部职工出去见识见识,
(兴义市纪委)
总以为我们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兴义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郑梦之警告处分。
2015年4月1日,钱是大家挣的,2015年9月25日,调查证实,执行纪律不能有例外,
2015年8月11日,利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和实习生40人外出旅游,40名职工和实习生每人补助1000元,实习生及职工家属共69人到丘北、
【执纪者说】
郑梦之身为兴义市规划设计院领导,”2015年6月29日,企事业单位也是如此,并将所清退的4万元公款上缴到兴义市纪委廉政账户。
“接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通知后,实习生及职工家属共69人到云南省丘北县和弥勒县旅游,
郑梦之说的“出去见识见识”实际上就是组织公款旅游的事。企业经济上自负盈亏,但这绝不意味着企业的公款就可以恣意挥霍。疏忽了制度规定的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分一厘都应该处用在公事上。决定以外出学习考察名义组织兴义市规划设计院职工、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自己过于注重业务建设,弥勒和弥勒寺等景点参观。没有绷紧纪律的弦。现在看来,2014年8月22日至8月24日,我一定要引以为戒,公款姓公,29名职工家属费用全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