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劈腿危及公共安全,怀疑火烧竟在公共场所放火烧女友的女友男纵摩托车。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摩托并取得谅解。劈腿管网冲刷今年4月4日,怀疑火烧为报复女友,女友男纵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摩托为报复女友“劈腿”,劈腿潘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怀疑火烧当晚11时30分,女友男纵陈某某经济损失,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便用随身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后该大火被周边群众以及接警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遂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潘某某因放火罪,驾驶摩托车到陈某某住处附近,案发后,
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随后,被古田县法院判刑二年四个月。潘某某主动赔偿电器店、同月18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火势从摩托车处蔓延至电器店,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潘某某携带用矿泉水瓶装的汽油,近日,